刑事案件, 检察院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第67号-第69号)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指导案例,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 诈骗罪 [检例第67号]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检例第68号]叶源星、张剑秋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房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检例第69号]姚晓杰等11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发布时间:2020年4月8日 阅读更多
刑事案件, 检察院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例(第33号-第37号)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 盗窃罪, 诈骗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指导案例 [检例第33号]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检例第34号]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检例第35号]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检例第36号]卫梦龙、龚旭、薛东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检例第37号]张四毛盗窃案 [检例第38号]董亮等四人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7年1月4日 阅读更多
法院案例, 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45号:张竣杰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2月29日发布) 裁判要点 1.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的方式,非法获取网站服务器的控制权限,进而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向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上传网页链接代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2.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但未造成系统功能实质性破坏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阅读更多
法院案例, 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4号:李森、何利民、张锋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 裁判要点 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棉纱等物品堵塞环境质量监测采样设备,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阅读更多
法院案例, 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 裁判要点 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违反国家规定,对企业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功能进行破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阅读更多
法院案例, 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2号:付宣豪、黄子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指导案例,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25日发布) 裁判要点 1.通过修改路由器、浏览器设置、锁定主页或者弹出新窗口等技术手段,强制网络用户访问指定网站的“DNS劫持”行为,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对于“DNS劫持”,应当根据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时间,以及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等,认定其是“后果严重”还是“后果特别严重”。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