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例, 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44号: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 正当防卫, 行凶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2月29日发布) 裁判要点 1.对于使用致命性凶器攻击他人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行凶”,可以适用特殊防卫的有关规定。 2.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部分不法侵害人已被制伏,但其他不法侵害人仍在继续实施侵害的,仍然可以进行防卫。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