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底,刘君律师代理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为充分说服检察官、法官,刘君律师针对全国范围内的故意伤害案类案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形成了《关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压缩性骨折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类案检索报告》,向法官、检察官提交。2023年1月,该案当事人获得判拘役+缓刑的结果,在春节前三天重获自由,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此结果感到满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6月20日发布)
裁判要点
1.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3.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防卫过当案件,如系因被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侵害引发的,量刑时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以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检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阅读更多



